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,保证师生读者的正当权益,请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和版权规定,合理使用电子资源。现就电子资源使用作如下规定:
1.不得使用软件工具或智能机器人等检索和下载电子资源;
2.不得超过正常阅读速度或连续、系统、集中、大批量地对电子资源进行浏览、检索及下载操作(注:由于各数据库商对“滥用”的界定并不一致,因此在下载之前,应当先仔细阅读所用数据库“版权声明”的具体规定,避免违规);
3.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,不得将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,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源进行非法牟利;
4.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。
5.校内任何个人或部门(图书馆除外)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。
6.如发现违规行为,图书馆将进行追查,并进行如下处理:
(1) 违规者须向图书馆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,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,同时删除恶意下载的文献;
(2)在图书馆网站和信息门户公示违规者姓名、所在院系,所犯错误的事实,并进行批评通报;情节严重者,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;
(3)由违规行为造成学校IP被封、不能访问电子资源的经济损失或者法律纠纷,由违规者承担。